清原满族自治县锦宇隆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
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锦宇隆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
项目选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枸乃甸乡
项目性质:改建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现状尾矿库存在库内排水能力已不能满足要求、现状坝高及库容超过设计坝高及库容等问题。根据建设单位设计,现将现有尾矿库进行隐患治理,使其成为正常库,治理过程中清理的尾矿砂用汽车运送至2号露天采坑。
二、查阅网络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见附件1。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锦宇隆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枸乃甸乡
联系人:姜总
电话:13390499996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学校、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锦宇隆矿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附件2--清原满族自治县锦宇隆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