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博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重大变更)
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次变更后废酸、废碱处置系统,处理能力增加至2.1万吨/年;包装桶清洗能力增加至10万只/年;新增HW17含重金属废液处理系统,设计能力为3000吨/年;新增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系统,设计能力为5000吨/年;新增HW22含铜蚀刻液的综合处置系统,设计能力为600吨/年;新增HW29废日光灯综合处置,设计能力为50吨/年;同时,优化了废乳化液、废油泥和废矿物油的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工艺发生变更等;同时危险废物填埋场由移动式防雨棚改为固定式的防雨棚。减少了由于移动式防雨棚的人为操作不当,导致雨水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的风险等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1。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辽宁博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循环经济再生产业园园区内
电话:159-4269-6066
联系人:彭国亮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学校、居民及其他组织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159-4269-6066
联系人:彭国亮
电子邮箱:bodahuanbao@126.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
辽宁博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