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要求,我公司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炼钢厂新建4台3吨电渣炉工程;
建设单位: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
主要建设内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炼钢厂新建4台3吨电渣炉(其中1台带有保护气氛功能)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锭型钢锭8640t。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那明浩,1560493665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