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鲁洲生物科技(辽宁)有限公司新建燃煤锅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鲁洲生物科技(辽宁)有限公司新建燃煤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鲁洲生物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阿及村西侧
建设内容:本生产项目租赁一处厂房作为主体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1100m2,总建筑面积为1100m2,车间内布置有原料堆场、设备摆放及产品堆场区域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鲁洲生物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阿及村西侧
联系人:高总
联系电话:1390414339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金铖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电话:15904205987
邮箱:15594699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和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5)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可以将意见表发至1559469991@qq.com邮箱。
七、有效日期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示
鲁洲生物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