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盘锦市辽河油田油气集输公司沈抚线(高湾段)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盘锦市辽河油田油气集输公司沈抚线(高湾段)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高湾经济区工作委员会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及有关内容(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附件2:竣工验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安
联系方式:15941306543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高湾经济开发区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高湾经济开发区
2021年9月1日
盘锦市辽河油田油气集输公司沈抚线(高湾段)改造工程项目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pdf
盘锦市辽河油田油气集输公司沈抚线(高湾段)改造工程项目验收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