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我公司向公众告知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抚顺东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碳酸酯系列产品及5万吨/年特种蜡项目
建设单位:抚顺东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科街1号
工程概况:抚顺东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5245万元在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利用原有场地建设16万吨/年碳酸酯系列产品及5万吨/年特种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罐区以及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风险防范措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抚顺东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丁继宇,1347052888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的十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若干建议,可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