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抚顺热电分公司污泥掺烧项目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1.1实施)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污泥掺烧项目
建设单位: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抚顺热电分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18号抚顺热电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抚顺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含水率为40%的脱水污泥拟采用现有两台号锅炉协同处置,处理量200t/d。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抚顺热电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18号
联系人:于洋
电话:024-5766214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5T7oL3n8JY-p3mlY0N4PQ,提取码:ck19。
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