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抚顺市东隆加油站建设项目(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抚顺市东隆加油站建设项目(部分)
建设单位:抚顺市东隆加油站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有关内容(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附件2:监测报告;附件3:竣工验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附件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2023年7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学友
联系方式:13050159897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上马镇坎木村
抚顺市抚顺县上马镇坎木村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