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航煤储运系统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航煤储运系统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二厂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有关内容(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附件2:竣工验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附件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铁艳
联系方式:13654233131
联系地址:抚顺市东洲区东洲大街石油二厂办公大楼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二厂
2023年8月2日
1-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航煤储运系统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